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云基致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云基致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雁密路99号601室-2059(西田各庄镇集中办公区)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公安部政府网站CDN及安全防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841STC40365)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北京云基致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且与比丽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纪互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串通投标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京云基致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77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