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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7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393835507@qq.com,传真:47589592。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