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概况
本次规划范围为石柱县河坝场河全流域,龙河干流石柱水文站以下河段,毛滩河、东溪河与沿溪河全流域,流域面积(石柱县境内)约654.8km2。
其中河坝场河全流域、龙河干流石柱水文站以下河段流域面积(石柱县境内)约328km2,涉及石柱县六塘乡、南宾、万安、下路街道办,辖29个行政村,16个社区居委。
毛滩河流域包括毛滩河干流及其所有支流,流域面积(石柱县境内)约171km2,涉及石柱县金铃乡、金竹乡、新乐乡3个乡,辖11个行政村,49个村民小组;
东溪河流域包括东溪河干流及其所有支流,流域面积(石柱县境内)约78km2,涉及石柱县万朝镇,辖6个行政村,41个村民小组;
沿溪河流域包括沿溪河干流及其所有支流,流域面积77.8km2,涉及石柱县王场镇和沿溪镇2个镇,辖2个社区居委会,12个行政村,114个村民小组。
本轮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全面摸清县域水能资源赋存条件,全面梳理各级电站开发利用情况,为电站整改补充审批手续和开展环境影响分析提供支撑,并研究完善监管制度和监管体系,有效解决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的问题,促进小水电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联系地址: 石柱县万安街道办南宾路109号
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电话:023-73325473
三、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渝中区大坪正街万科中心3#36楼
联系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023-6325212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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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315214471@qq.com
传真:023-63252106